2026年肥料登记新规来了:多类产品免予登记,水溶肥审批提速

根据2026年现行有效的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》及相关政策,肥料管理分为免予登记、备案管理、省级登记和部级登记四个层级。

免予登记的产品名录

根据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》第十三条,以下经农田长期使用、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免予登记:

 

  •  

    氮肥:硫酸铵、尿素、硝酸铵、氰氨化钙、氯化铵、碳酸氢铵。

     

  •  

    磷肥:磷酸铵(磷酸一铵、二铵)、硝酸磷肥、过磷酸钙、钙镁磷肥。

     

  •  

    钾肥:氯化钾、硫酸钾、硝酸钾。

     

  •  

    复合/特种肥:磷酸二氢钾、单一微量元素肥、高浓度复合肥。

     

 

需要注意的是,关于免登记产品的具体数量,不同来源统计有16种或17种。但核心品类基本一致。

水溶肥等产品的备案管理

部分水溶肥等产品无需登记,但需备案:

 

  •  

    部级备案:大量元素水溶肥料、中量元素水溶肥料、微量元素水溶肥料、农用氯化钾镁、农用硫酸钾镁。

     

  •  

    省级备案:复混肥料(复合肥)、掺混肥料(BB肥)。

     

 

备案流程简便,有信息称3-5天即可办结。

 

水溶肥创新产品的“绿色通道”

对于创新水溶肥产品(如功能性、生物刺激素类),农业农村部开辟了专门的“绿色通道”以加速审批:

 

  •  

    设立新类别:新增“功能性水溶肥”等专属登记类别。

     

  •  

    简化试验:对获省级以上科技成果评价或专利授权的产品,可减免部分田间试验。

     

  •  

    告知承诺制:对低风险产品(如微量元素水溶肥),企业承诺符合标准可先行获证,获证时间缩短至20个工作日。

     

  •  

    快速评审:对重大创新产品(如纳米、合成生物学肥料),组织专家快速评审,评审周期从6个月缩短至2个月以内。

     

  •  

    数字化申报:通过全国统一在线系统申报,整体效率提升30%以上。

     

 

请注意:“提速”不等于放松监管。通过“告知承诺制”获证的产品将面临严格的事后监管。

仍需登记的肥料产品

以下两类肥料仍需办理登记证:

 

  •  

    部级登记:含氨基酸/腐植酸水溶肥、有机水溶肥、土壤调理剂、中量元素肥,以及微生物肥料(如生物有机肥、微生物菌剂等)。

     

  •  

    省级登记:精制有机肥、有机无机复混肥等。

     

 

登记证有效期为五年,期满前六个月需申请续展。

建议在具体办理前,仔细核对产品类别,或咨询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,确保合规。

肥料产业信息中心

小编网络整理,有缺失之处望指点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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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26-07-15 11:03